- 非营利环保监管组织Global Witness近日发布的报告指出,中国作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木材的主要进口国可以通过加强执法帮助巴布亚新几内亚林业部门解决盗伐行为。
- 报告指出,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开采公司一直以非可持续的方式采伐木材。在一个森林覆盖率为70%的国家,这样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
- Global Witness呼吁暂时叫停这些伐木行为,并核查已采伐木材的采伐许可。
- 该组织也呼吁中国的企业应该提升尽职调查的力度,以避免购买非法开采的木材。
非营利环保监管组织Global Witness的一份新报告指出,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伐木产业充斥着违法开采行为,比如森林法执法松懈、滥用开采执照和当地社区组织的边缘化。
但是,Global Witness的政策分析师Lela Stanley认为,中国作为巴布亚新几内亚木材的最大出口市场,可以帮助促进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经济区的重大改革进程。
Stanley在报告中和采访中都提到:“如果中国可以采取某种措施禁止进口非法木材,就可以促使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整个行业都得到极大的改善。”
不仅如此,她补充道,这些从巴布亚新几内亚(中国的热带木材有三成来自该国)购买木材的公司将自己和客户,尤其是美国、欧盟的客户置于交易非法来源商品的风险中。
在结合木材统计数据和卫星数据的分析中,Global Witness发现有证据证明巴布亚新几内亚境内采伐的大部分木材均属盗伐。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覆盖率达到70%。森林对于八百万巴布亚新几内亚居民的生活生产来说至关重要,也是很多巴布亚新几内亚特有的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家园。Global Witness的调查员发现,企业可以规避巴布亚新几内亚1991年颁布的森林法案1991年颁布的森林法案中的要求,使用过时的不能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采伐执照系统,来开采珍贵的木材品种,并且还能免除在环境脆弱区域开采木材应受的惩罚。
巴布亚新几内亚出口的木材大约有40%来自“木材权益交易区”(TRPs),在这些区域内的土地所有者依靠政府来磋商木材采伐期限。Global Witness的研究表明,木材权益交易区可以有超过40年的采伐期限,有的木材权益交易区甚至在该国1974年宣布独立前就已经存在。
支持木材权益交易区的合同规定了企业能在特定时间和区域内开采木材的数量。但是Stanley说:“这些合同的制定根本没考虑过可持续开采问题。例如,享受政策减免的公司不需要遵守采伐期最小间隔年份的规定,而较新的合同中则包括了这项规定。”
为了提高巴布亚新几内亚木材区的可持续性,1991年“林业法“的拟定者打算逐步淘汰木材权益交易区,以推动可持续性更强的项目。
但如果是这样,那为什么木材权益交易区依旧存在,而且数量大到占据该国大部分出口额呢?
“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部分(木材权益交易区)被扩大了范围,这显然是违法的,”Stanley说道,“林业法中没有任何条例允许木材权益交易区扩大范围。”
Global Witness团队披露的文件显示,该国的森林管理机构森管局于2016年批准了两个为期三年的木材权益交易区,这两个木材权益交易区隶属于一家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公司Vanimo Jaya。Global Witness称木材权益交易区的开采期“早在多年前就已过期”。
另一个例子分析了马来西亚Rimbunan Hijau集团旗下Wawoi Guavi木材公司的卫星图像,该公司修建的开采公路多次超出规定宽度,或是直接修在湿地内及附近区域。Global Witness指出上述情况均违反了林业法。
Mongabay曾试图就这些发现采访Vanimo Jaya和Rimbunan Hijau,但二者并未回应。不过Rimbunan Hijau确有向Global Witness发送一份书面声明,其中表示:“Rimbunan Hijau随时欢迎有源方面参与调查。但是,在这件事情上,Global Witness的指控依旧是毫无根据的。”
该公司表示它已与国家森林局(National Forest Service)合作监测这些采伐活动。
此外,声明还质疑了Global Witness数据分析的准确度。
“遥感无法准确地识别道路的宽度和缓冲带,”该公司的一名代表写道,“遥感也不能识别沼泽地带的边界或者按照每个伐木条例来划分区域。”
Stanley认为Rimbunan Hijau“完全不正确”。科学家们利用陆地卫星(Landsat)拍摄的照片对东南亚和亚马逊雨林的采伐活动进行了超过十年的监控,并且他们已经将分析结果发表在同行评议的科学期刊上。
“我们可以从这些图片上直观地看到这些非法活动。”Stanley说道。
Stanley认为,建立在林业法基础上的森林管理协议(forest management agreements ,FMAs)是一种力求“可持续性更强”的减免政策,并且从某种程度上说,这项协议整合了对当地土地拥有者的权益的保护措施。但是,她补充说,可持续性程度如何还存有疑问,FMAs规定的35年的砍伐周期没有给森林足够的时间恢复。
卫星图像还显示,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的公司Cakara Alam在2014年到2015年期间在西新不列颠省砍伐森林的比例超过了规定量。这家公司还在沿河的缓冲带和陡坡上采伐树木,违反了巴布亚新几内亚的伐木操作规范(Logging Code of Practice),该条例旨在减少伐木对环境的影响。从2006年到2018年初,Cakara Alam还砍伐了144平方公里(56平方英里)覆盖于脆弱的喀斯特石灰岩上的森林,这项举动违反了森林法案。
“我们明确地否认进行过任何违反森林法案的操作,也不接受你方的指控,因为你方报告没有明确结论,也没有可信的事实可以支持你方的指控。”Cakara Alam在一份对Global Witness的回信中写道。(该公司中没有人回复Mongabay的评论邀请。)
木材权益交易区和森林管理协议都是围绕自然森林管理的原则来制定的。但在2000年,林业法的修改批准了所谓的森林开荒权()。政府批准的森林开荒权显然是以便农业公司发展林场。但Stanley说,因为森林开荒权比森林管理协议容易获批,森林开荒权也被当做开采木材的捷径。
她说:“森林开荒权被广泛地视作更简便地获得珍贵木材的手段。”
政府通常给已经获得特殊农业和商业许可(SABLs)的公司发放森林开荒权。
Global Witness报告称,尽管特殊农业和商业许可旨在为大规模粮食产业提供空间,近些年,约三分之一的巴布亚新几内亚木材出口来自于拥有特殊农业和商业许可的公司,导致特殊农业和商业许可的使用备受争议。一份2011年的政府调查总结说,该国42家拥有特殊农业和商业许可的公司几乎都应该被剥夺许可或重议其开采期。但是根据新西兰电台(Radio New Zeland)在2018年初的报道,只有10家公司被吊销许可证。
森林开荒权也和无地主授权伐木的指控有关。一家名为Northern Forest Products的公司最近获批森林开荒权,该公司总部位于巴布亚新几内亚。该公司在北部省420平方公里(162平方英里)的开采合同遭到政府官员Gary Juffa的反对,因为他说当地土地拥有者没有签署对该项目的授权。
2018年Juffa在Facebook发布了一条状态,他写道:“很明显,这个所谓的农业项目只是一个非法伐木的幌子。”
大约在同一时期,森管会的常务董事Tunou Sabuin建议撤销北部省的森林开荒权,因为公众咨询没有被考虑进去。
几个月后,Sabuin收回了他的建议,并表示不应取消森林开荒权。
Stanley说,这个情况和类似的情况表明,政府没有足够的政治信念来“摧毁在任何级别违反政府法规的行为”,这也是土地所有者面临的挑战的一个实例。
她还说:“土地所有者对政府的法律的执行方式抱有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在企业利益面前自己的个人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环境法和社区权益中心(Centre for Environmental Law and Community Rights,CELCOR)的执行长Peter Bosip同意报告中的说法。该非营利组织位于首都莫尔兹比港。
“Global Witness关于所有来自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木材都属于高危木材的结论并没有夸大,也不是假设。”Bosip在一封给Mongabay的邮件中写道。
他也赞同Global Witness在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特别是“在建立有效的检测系统之前,暂停对所有伐木活动、木材出口和许可证发放“的重要性。
Bosip呼吁继续审查森林法案。他认为该法案受到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森林管理协会和包括他自己的运营的组织在内的非营利组织的支持。
他说:“CELCOR将会参与审查,我们希望制定一项更加严谨的森林法案,以减少法律漏洞,根除腐败全面禁止非法砍伐。”
Stanley强调中国必须担负起重要的角色。她认为,巴布亚新几内亚近期加入了中国的一带一路 计划,特别是当中国升级这个亿万级投入的项目时,确保贸易伙伴不会让中国企业面临购买非法来源货物的风险这一点至关重要。
她建议木材的买家到当地考察,与当地的林场主交流,亲自去木材采伐现场。
“我知道这样要求太高,”她说,“一些企业不会执行这样的审核。”
最后,巴布亚新几内亚方面也需要尽力整改自己的森林经济区。“巴布亚新几内亚想要在贸易中获得优势,”Stanley说,“那么第一步就应该证明自己可以有效执行本国的法律。”
标题图片:为农耕而开垦的林区。图片来自Global Witness。
John Cannon是Mongabay的撰稿员,在中东工作。关注他的Twitter: @johnccannon
参考文献
Asner, G. P., Knapp, D. E., Broadbent, E. N., Oliveira, P. J., Keller, M., & Silva, J. N. (2005). Selective logging in the Brazilian Amazon. Science, 310(5747), 480-482.
Gaveau, D. L., Sloan, S., Molidena, E., Yaen, H., Sheil, D., Abram, N. K., … & Meijaard, E. (2014). Four decades of forest persistence, clearance and logging on Borneo. PLOS ONE, 9(7), e101654.
翻译:Yuehua Li(EduInfinity)
校对:Ruilu Chen (EduInfinity)